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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本報評論員
  “爆竹聲中一歲除”是中國人的傳統。昨天,市委、市政府兩辦聯合發出通知,要求全市黨員幹部今年春節帶頭不放、少放煙花爆竹。這是繼日前6部門向全市發出倡議之後,再次對一個傳統習俗說不,原因很簡單,我們的大氣環境已經承受不起這樣的“撒歡兒”了。
  春節期間,大量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質量,在短時間是具有毀滅性破壞力的。曾經有其他城市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相關測試,從數據上依舊能看到,點燃爆竹的後果也不能小覷。放小煙花PM2.5增加約6.7倍,放100響鞭炮PM2.5增加約5.7倍多。而上述情況在無風的情況下,破壞性更大。成都人都清楚,身處盆地的成都,最缺的就是風。
  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我市近3年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的分析,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釋放出的大量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各種金屬、非金屬氧化物及煙粉塵顆粒(如PM10、PM2.5等污染指標物),使空氣中污染物含量比正常情況高出數十倍。而當空氣中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濃度超過允許值時,會刺激呼吸道黏膜,傷害肺組織,極易引起或誘發支氣管炎、氣管炎、肺炎、肺氣腫等疾病,還會與人體內血紅蛋白結合,造成人體缺氧,發生中毒癥狀。
  人是生活生存在環境中的,我們同時也是環境的製造者,今天的環境問題歸根結底來自我們對個人欲望無節制地放縱。保護環境安全,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。環境責任原則,至少應該包括:開發者保護——對環境將進行開發利用者,有責任對環境資源進行保護、恢復和整治;利用者補償——誰利用誰補償,承擔經濟補償責任;污染者付費——對環境造成污染者,須按法律規定,治理環境污染、賠償相關損失;破壞者恢復——即誰破壞誰恢復,造成生態資源和自然環境破壞者,須承擔恢復和整治的法律責任。
  兩辦發出的通知,對於我市廣大黨員幹部來說,應該當作一份動員令,在加強環境保護,重視環境建設這一事關子孫後代的重大選項面前,黨員幹部應該首先以身作則,身體力行。作為我們社會中的先鋒組織,起模範帶頭作用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,黨員幹部的言行代表著我們時代的前進方向,影響著我們民族的道德規範。群眾對黨員、幹部的評價聽其言、觀其行,只有廣大黨員幹部首先帶頭,我們社會的公益良俗才能普遍樹立,我們的環保訴求才能得到真正落實。
  為了我們共同的利益,在今年春節,黨員幹部,請首先拒絕燃放煙花爆竹!
  (原標題:這是一份動員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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