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單曬會議費,相當於“三公”經費的近一半,花都區更是因2850萬元的會議費被調侃為“星際會議”(5月11日新華網)。
  以會議費支出總額之巨,其顯然已成為“三公”經費之後的“第四公”。是以,作為全國首個主動公開會議費的地方,廣州的做法值得稱贊,而其備受關註也在情理之中。
  以廣州花都區2850萬元的會議費預算為例,確實高得離譜,輿論質疑亦不無道理:據此數據的國家標準測算,花都區每天有200多人在開會,而按照廣州市的會議費有關管理規定,以每人每天280元的最高會議費標準,花都區每天參會人數則高達407人,比國家召開的二類會議規模還要大。
  顯然,這其中暗含著各種預算不合理的可能。值得註意的是,早在今年3月中旬,廣州市本級部門即已曬出“四公”預算,其中會議費單列公開;至4月中旬,廣州花都區公開的2850萬元的會議費預算,已經引起了輿論高度關註,有廣州市政協委員連發三條微博對花都官微隔空喊話,可均未得到回應。時至今日,在新華社記者的採訪中,花都區也僅僅回覆為對會議費預算編製口徑理解不統一,將部分培訓費列入了會議費預算中。
  這是一個很不專業的回覆,因為在《201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》中,會議費與培訓費分屬不同科目,不能混為一談。但遺憾的是,廣州花都方面從今年4月中旬到現在,對高額會議費預算既無削減,也無更具說服力的公開回應。
  “三公”乃至“四公”經費公開的目的,不是為了公開而公開,而是公開之後便於接受社會監督。根本上講,輿論以及代表委員的質疑,本就是一種監督形式,政府部門只有積極有效的回應,才稱得上是接受了一次監督,也才能說是社會完成了一次對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督,從而使預算公開變得有意義。相反,政府部門如若只是公開一組預算數字,對各種質疑不予理睬和釋疑,那麼公開就成了沒有多大意義的“形式主義”。(河北 燕農)  (原標題:若對監督無回應“公開”意義大打折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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