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日報訊 (記者楊洋) 《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》已於2014年9月25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,將於2015年1月1日施行。為做好《條例》的貫徹實施工作,省人大常委會擬於11月至12月底在全省範圍開展宣講工作。11月21日,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宣講工作會議,對宣講工作進行動員部署,並對宣講骨幹人員進行培訓。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恆出席會議並作講話。
  肖志恆強調,要深刻認識條例修訂的重要意義,增強做好宣傳普及和貫徹工作的自覺性。他要求,要準確把握立法精神,重點對“兩個維護”的立法宗旨、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、爭議處理制度等內容進行宣傳普及。
  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巡視員、法委副主任委員李煥新作《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,促進企業集體協商法治化》專題輔導。
  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牧主持,省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,省、市總工會,省、市工商聯,省企業聯合會,省商業聯合會等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和人員參加了會議。  (原標題:宣講省集體合同條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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